(2) 擬採用之公司名稱:
(4) 公司所經營之業務:
*註冊資本下限為澳門幣25,000元,不設上限。
(6) 股款之繳付及時刻:
(7) 股東姓名及出資額 (以澳門幣折算):
*每股的票面價值為澳門幣1,000或以上,且可被100整除。
(8) 行政管理機關行員之組成
(請以逗號分開書寫)
*例子: 成員1(職位), 成員2(職位), ....
(9) 將被委任之行政管理機關成員(董事) 姓名:
*指出由多少個或某個行政管理機關成員之簽名,方使公司負上責任。例:任一董事簽署或共同聯簽。
(11)供參考及選擇的條款
(12)其他擬寫進章程之條款
*不得與商法典強制規定的條文相抵觸
(13)文書採用之語言:*
* 翻譯員需自行提供
*章程之內容,除上述之規定外,公司更須應遵守澳門商法典之規定。
申請人之聲明:本人/本公司 授權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為處理申請在澳成立公司之目的而遞交的有限公司章程及有關附件或任何文件資料,在處理有關申請涉及其他政府部門的行政程序時,同意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將本人/本公司之有限公司章程及相關資料轉送有關的政府部門或機構跟進處理。
此欄只須股東填寫:
備註:若股東是已婚須聲明其婚姻財產制度並遞交配偶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請提供其結婚證明/證明書副本。
備註
1) 上述資料請按證件提供填寫 2) 中國發出的“來往港澳通行證”及外國發出的“居留證”,均不能視作身份證明文件 3) 必需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4) 申請人之聲明:本人/本公司 授權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為處理申請在澳投資一站式服務之目的而遞交的投資計劃及有關附件或任何文件資料,在處理有關申請涉及其他政府部門的行政程序時,同意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將本人/本公司之投資計劃及相關資料轉送有關的政府部門或機構跟進處理。